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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1年10月20日信息来源:127.0.0.1点击: 字体:
邵 阳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邵档教字〔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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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
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市201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含从事文书、科技、会计、人事和其他专门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中专、高中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以申报档案管理员。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档案管理员职务二年,中专、高中毕业担任档案管理员职务四年,可以申报档案助理馆员。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档案助理馆员四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档案助理馆员五年,取得外语(或古汉语)水平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并通过邵阳市人事局举办的继续教育考核,可以申报档案馆员。
  4、申报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以及申报中、高级职称的破格条件可直接向邵阳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咨询。
  三、申报材料准备:统一按邵阳市职改办印制的“申报表格”(自己到职改办购买)中的《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要求准备。其中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外语(或古汉语)水平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培训考试合格证、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用合同、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均要求原件;专业论文和述职报告要求一式三份;申报初级职称的对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和专业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申报材料准备好以后(申报材料要求报送电子文本),所在单位应在申报前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对象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经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印章方可申报。申报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申报地点:邵阳市档案局法规教育科。联系电话:5321600,联系人:禹素桃(13874260339)、曾卉(13203240420)。
 
邵阳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评    审    委    员    会
                         2011年7月28日
(作者:邵阳市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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