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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档案为凭
时间:2013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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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袁某原系夫妻。2013年,李某涉入一件经济官司,隆回县法院在执行财产冻结时发现其原部分财产已只属其妻袁某名下,而当事人称其两人已于2001年离婚,并向法院出示了当年的离婚证。法院认为其离婚证有伪造嫌疑,疑李某故意转移财产。为此,法院派工作人员去县档案局核查证件真伪,在档案局查到了当事人2001的离婚档案材料,从而认定其已于2001年离婚情况属实,消除了李某故意转移财产的嫌疑。
(隆回局 刘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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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阳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