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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助领补助金
时间:2013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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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系隆回县桃洪镇人,其夫曾在上世纪50年代经营一家饮食店,并于1957年进行公私合营。2006年始,省里下拨一笔经费到县,对曾经公私合营后没有国家正式工作的业主或业主遗孀进行补助,每人每年1800元。黄某一直在外,今年回家,知晓政策后到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经过细致的查找,在县工商联全宗1957年的档案内找到了其夫当年公私合营的依据,据此,黄某将可每年在县工商联领取1800元的补助。
(隆回局 刘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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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阳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