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邵阳市档案馆网站。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邵阳市档案馆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2017年市档案局绩效考核评估指标自评表
时间:2018年01月03日信息来源:127.0.0.1点击: 字体: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内容与计分方法

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分

佐证材料

一、省绩效考核与小康社会建设考核指标(50分)

1

禁毒工作

50

做好禁毒宣传工作,未完成宣传工作任务扣1分。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发现吸毒人员或出现涉毒事件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每起扣2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引发炒作的,根据情况加扣5分,扣完为止。

我局签订了禁毒工作责任书,积极完成禁毒宣传任务,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与家属中开展禁毒教育,下发禁毒宣传册;二是与社区合作开展禁毒宣传;三是我局干部职工中无吸毒人员,也无涉毒事件。

50

年度自评报告

二、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50分)

2

扶贫工作

150

完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按市驻村帮扶工作组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被省、市督查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2分。

   我局驻村帮扶点为新邵县寸石镇寸石村(原梅市、寸石、金阳三村合并),到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79户,353人,已脱贫33户151人,预脱贫38户170人,未脱贫8户32人。该村已达到“两确保”、“两完善”标准,群众生活也已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2017年,农网改造、村路硬化、雨露计划、新村部建设、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户注册等全部完成,现已列入退出贫困村。目前已通过两次省级检查,正准备接受第三次评估检查。

150

年度自评报告、2015-2017年驻村工作总结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与重点工程(300分)

 

3

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40

将议定事项年度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任务、责任单位、考核计分要求等,于会后10天内送市绩效办审定并落实年度考核责任。

按时报送时间节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年终总结的相关资料及佐证材料,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计分办法计分。

我局没有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任务。

 

40

年度自评报告

4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40

将议定事项年度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任务、责任单位、考核计分要求等,于会后10天内送市绩效办审定并落实年度考核责任。

我局没有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任务。

 

40

年度自评报告

5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落实

40

根据会议明确的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年终实施考核。

我局没有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任务。

 

40

年度自评报告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与重点工程(300分)

 

6

领导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落实

30

①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0.5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0.3分。②未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重要信息上报的,每起扣0.3分。③发生失泄密事件、丢失密级文件的,每起扣0.2分;计算机防护终端未按要求未安装的,扣1分;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受中保委、省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1分、0.5分。④信息技术保障服务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未按时推动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0.3分,受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⑤对中央、省和市重要文件没有按要求及时收办、学习贯彻的每件扣0.1分。⑥未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事项的,一次扣0.5分。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一次扣3分。⑦未按要求(邵市办发电〔2016〕36号)及时回复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通知,造成严重影响或延误工作的,每次扣0.2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按主要领导批示内容年终实施考核,未及时落实的,每项次扣0.5分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均按规定时限及工作质量要求规范落实到位。截止12月我局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与丢失密级文件,我局保密计算机已按要求安装防护终端。信息技术保障服务到位,我局已完成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没有造成工作延误。对中央、省和市重要文件都按要求及时收办、学习贯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及时回复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通知。我局没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任务。

 

30

年度自评报告

7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

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迎老乡、回家乡创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未落实的,每项次扣1分。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的,每项次扣1分。

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迎老乡、回家乡创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20

年度自评报告

8

20

非涉密行政审批未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运行的,每项扣0.5分;自建网上办事系统非涉密项目未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的,每项扣0.3分。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每产生一张红牌的扣0.3分,每产生一张黄牌的扣0.1分。3、未按要求落实已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的,每项扣2分。违规涉企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索拿卡要、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强制企业接受制定中介有偿服务或参加学会协会等行为被曝光或查处的,每起扣0.5分。交办、督办案件和投诉件不及时办理的,每件扣1分。被省优化办、市优化办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3分、2分。

   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运行,没有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红、黄牌。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完成档案学会与局机关脱钩工作。全年没有发生违规涉企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索拿卡要、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强制企业接受制定中介有偿服务或参加学会协会等行为。我局全年没有交办、督办案件和投诉件。

20

年度自评报告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与重点工程(300分)

 

9

20

出现损害发展环境案件被省、市纪委、省、市优化办查处的每件扣2分;在省优化环境考核中扣分的,按扣分权重加倍扣分。

我局没有出现损害发展环境案件。

20

年度自评报告

10

招商引资

20

完成市定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的,按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计分。

我局调整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投入到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引进项目正在洽谈中,有望完成1000万元引资任务。

20

年度自评报告

11

环境保护

20

按《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履行环保职责,未落实的,酌情扣分。

我局严格按《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履行环保职责,未发生破坏环境事件。

20

年度自评报告

1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

信用信息报送完成情况。按时按量完成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完成情况。严格落实“七天双公示”制度,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录入至市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未完成的每条扣0.1分。按要求报送联合奖惩案例。每月按要求报送一例联合奖惩案例,未完成的每次扣0.5分。通过国家、省市信用办组织的抽查。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抽查中达到良好以上标准,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部门信用建设考核评价,在部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未完成的扣1分。按要求参与联合奖惩部门联动。落实省市联合奖惩要求,积极参与市信用主管部门发起的联合奖惩行动,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

我局严格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因全年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我局已向市发改委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

 

20

年度自评报告

13

税收保障

20

未依法依规征税、缴税、协税、护税,提供涉税信息的,每次扣1分。

我局依法依规按时缴税全局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提供涉税信息。

20

年度自评报告

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与重点工程(300分)

 

14

软件正版化工作

10

根据责任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工作材料报送情况考核计分,未落实的,每项次扣0.5分,检查出现非正版软件安装使用的,扣3分。

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邵阳市档案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安排了专项资金,并由技术编研科负责全局软件管理和工作材料报送工作。我局每年都购买正版财务、工资管理等软件的使用权。

10

年度自评报告

四、部门重点工作

(250分)

15

档案编研
工作

60

完成国家重点档案开发项目《抗战时期邵阳县国民政府抚恤档案》编纂任务。未完成的,按进度比例扣分。

国家重点档案开发项目《抗战时期邵阳县国民政府抚恤档案》编纂任务已完成。

60

年度自评报告

16

档案信息化工作

70

市本级综合档案馆完成重要档案数字化扫描100万页。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我局争取了财政专项资金6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与湖南琴海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100万页纸质档案缩微与数字化加工合同,目前扫描工作正在市档案馆进行,预计12月底完成100万页扫描任务。

70

年度自评报告

17

农村档案
工作

50

完成2个精准扶贫村建档试点工作,每少完成一个扣25分。

我局已在双清区渡头桥镇老塘村、姚喆村、井泉村、和新民村四个村开展了精准扶贫村建档试点。

50

年度自评报告

18

70

指导县市区完成200个“美丽乡村”建档工作,每少完成一个村扣0.1分,扣完为止。

已完成指导县市区完成200个“美丽乡村”建档工作任务。

70

年度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19

宣传思想工作

 

10

①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出现意识形态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每项扣0.5分;举办论坛、讲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出现导向错误的,扣1分。

②按要求做好十九大宣传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

③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每次扣1分。

④未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应当追究责任情形的,每次扣1分。

⑤按要求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发生不认领、不办理、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每项扣1分。

⑥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出现应当追究责任情形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少一次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理论宣讲任务的扣0.5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干部理论考试的扣0.5分。

⑦未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扣1分。

⑧未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指标的扣1分。

我局全年没有出现意识形态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没有举办过论坛、讲座。按要求做好了十九大宣传工作;及时解读中央、省、市出台的重大政策;没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出现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按要求建立了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没有发生不认领、不办理、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现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出现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按要求完成理论宣讲任务。按要求组织参加干部理论考试。完成了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我局没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指标任务。

10

年度自评报告、十九大宣传工作方案及总结、全年中心组学习台帐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20

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

25

①实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全面提升”,按照2017年度市直行业系统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提供差异化结果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折算计分。干部教育培训:未按要求组织培训(含网络培训)的,每起扣2分;无故未完成干部调训任务的,每人次扣0.5分;培训期间违反规定,受到市级通报及以上处理的,每人次扣2分。领导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特别严重的,扣4分。党组(党委)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选人用人的,或违反干部监督有关规定性质严重的,每起扣2分;新增“三超两乱”问题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件(次)扣1分;人才服务工作不到位,有举报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次扣0.5分。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达到党支部应建尽建,做好老干部信息宣传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展老年教育,做好老年教育信息库、离退休人员统计报表等填报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领导,离退休干部人数较多的单位要设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围绕“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组织开展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活动,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

实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全面提升”,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两次党建工作检查。按要求组织了干部教育培训,技编科科长海飚同志参加了市委党校调训,业务科科长禹素桃与保管利用科科长刘巧萍同志参加了市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培训,全体党员干部都按要求完成了网络培训。培训期间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现象。领导班子团结,没有发生违反政策法规选人用人或违反干部监督有关规定情况。我局没有“三超两乱”问题,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没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了老干支部的换届工作,围绕“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积极开展老干支部学习十九大工作宣传,进行了十九大知识抢答赛等活动。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老干支部书记、委员发放工作补贴;发展老年教育,完成了离退休人员统计报表等填报工作。

 

25

年度自评报告

21

5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考试出现一般事故每起扣1分;出现重大事故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每起扣1分;对发生负面舆情,经核查属实,处置不当的每起扣1分。

2017年我局通过全省录用公务员公开考试招录了一名应届硕士毕业生,通过市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公开遴选考试招录了一名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另外我局三名机关工勤人员参加了全省机关考高级工考试。这全部三考试行为中,都没有出现事故与负面舆情。

5

年度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22

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

5

未按要求落实军转安置计划任务,每少接收团职干部1人扣1分;每少接收营及营以下干部(含随调家属)1人扣0.5分。

我局今年没有军转安置计划任务。

5

年度自评报告

23

5

按职责分工落实《邵阳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规划(2016-2018年)》,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按要求做好党外中层干部配备、落实党外干部 “三权”、发挥特约人员作用等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支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落实对口联系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

认真贯彻落实《邵阳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规划(2016-2018年)》要求,做好党外中层干部配备等工作。

5

年度自评报告

24

5

机构编制管理:未按要求落实控编减编方案的扣1分;未按要求申报和设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以及办理核编进人手续的,每项扣0.5分。积极推进改革。未按照相关体制改革要求推进改革的,每项扣1分。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今年我局按规定办理了2人调出,3人核编进人的手续,没有超出编制和领导职数。

5

年度自评报告

25

作风建设

15

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发现的重大问题,每起扣1分;由市纪委或市直机关工委检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市直单位查处的案件,每起扣1分;由市纪委或市直机关工委直接查处的案件,每起扣1.5分。 ②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或不作为,效率低下,经查实的, 每起扣1分。市省直单位一把手外出,未提前2天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备的,每人次扣0.3分。出现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1分。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党政一把手出席的,每起扣0.2分;出现未向市委办公室报送请示,直接向市委主要领导和不直接分管的常委同志本人发邀请出席活动的,每起扣0.2分。市直单位邀请副部级以上领导来邵,未提前向市委办公室书面报告的,每起扣0.2分。市纪委、市委各工作部门上报市委备案审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有漏报的,每件扣0.3分;有迟报的,每件扣0.1分;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每件扣0.5分。“四风”陋习、“雁过拔毛”、“四治四提”、“禁赌限牌”、“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被省委、省纪委或市委、市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对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不力,被省纪委、市纪委约谈的每次扣0.5分,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问责的每次扣2分;发生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四风”陋习案件,被省纪委、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每起扣2分;未按规定要求处置“互联网+监督”平台投诉举报问题,引起越级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0.5分。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没有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或不作为、效率低下的行为。我局党组成员每次出市外出,都提前向分管市领导请示和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备。没有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现象。今年我局召开的会议都没有要求市委市政府党政一把手出席,也没有向市委主要领导和不直接分管的常委同志发出邀请,也没有邀请副部级以上领导来邵。我局积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治理“雁过拔毛”、“四治四提”、“禁赌限牌”、治理“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等专项整治活动,没有因为发生党风政风问题被查处的事件,也没有接到“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的投诉举报。

15

年度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26

廉政建设

10

市管干部被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免于处分的,每起案件扣0.5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纪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5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案件扣2分。处级及以下干部被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参照以上标准分四个档次扣分,扣分标准按省管干部标准的一半执行。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的,属同一单位的,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腐败案件中,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的违纪情形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

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发生被市纪委立案查处的违纪现象。

10

年度自评报告

27

综治维稳

30

①认真落实市综治委《2017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年终考核按照综治考评细则计分。被综治一票否决的计0分。②市直单位按本单位民调成绩和“三联二访一帮”活动开展情况的民意调查计分。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按照《邵阳市群体性事件考评办法》扣分;对重大决策事项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发现一起扣2分,因事前未开展风险评估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每起扣5分。反邪教教育与防控:开展对已转化邪教人员的巩固帮教和救助帮扶工作,反复率控制在5%以内,每超出一个百分点扣0.1分,回访率不低于95%,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认真开展“保卫十九大”反邪教安保联防行动,每发生一起邪教人员进京上访、邪教人员大规模聚集或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扣5分;积极开展打击“全能神”、“心灵法门”及邪教网络反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扣1分;深入摸排邪教人员底数,底数不清,数据库建设不完善扣1分;严格落实邪教人户分离人员的异地委托监控手续,未落实扣1分;认真落实特护期的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情况扣1分。扎实开展“六进六入六行动”活动,行动开展不到位、效果不佳的每项扣1分。学法用法普法:党委(党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计1分;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每年不少于1次,计1分。未落实扣2分。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95﹪,毎少1个百分点扣0.5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总结,按市委法治办考评结果折算计分。法治政府建设: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进行考核。

认真落实市综治委《2017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没有发生一票否决情形。我局联点大祥区百春园街道滑石社区深入开展“三联二访一帮”活动,上半年民调成绩排名市直单位第51位。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党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宣传党和国家法律以及档案部门规章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开展档案法治建设。

 

30

年度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28

计划生育工作

10

计划生育工作按市考核评估方案与计分办法进行考核计分。在省市考核被“警示”或“黄牌警告”的单位,实行倒扣分。流动人口管理。本单位与流入人口、临时招聘人员要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本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2017年1月1日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且不再生育的干部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到位,每少发1人扣0.05分。

我局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与计分办法开展工作,与单位临聘人员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与独生子女保健费已按标准发放到位。

10

年度自评报告

29

安全生产

15

本单位(含二级机构)发生较大事故,每起扣1分(道路交通事故每起扣1分);发生重大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特大事故,每起扣5分;跨地区、跨部门较大、重大、特大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分别扣2分、3分、5分,相关责任单位按处分人员比例分摊扣分。

我局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与档案安全、保密方面事故。在今年抗洪抢险“防汛”期间我局特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制定《邵阳市档案局防汛救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掌握防汛及档案安全动态。汛期加强对全市各县市区档案局的联系,制定24小时保持联系,每6小时报告一次的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县里的汛情,及时指导抗洪一线档案救灾。

15

年度自评报告

30

办信接访

5

及时处理来信接访和信访交办案件,到市以上(含市)非正常访每人次扣0.3分,市以上(含市)交办案件未及时办结的,每件扣0.5分,群众来访未登记和及时回复处理的,每件次扣0.1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认真深入开展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有班子、有方案、有工作记录、有台账,否则酌情扣分;上级交办案和本级包案未按期化解或终结的,每案扣1分。

我局今年没有来信接访和信访交办案件。

5

年度自评报告

31

城市管理及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

20

①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按《2017年各市直相关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计分(5分)。

按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和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计分(15分)

按照《2017年各市直相关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与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和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各项工作。

 

20

年度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32

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

5

按市政办函(2016)74号文件进行考核计分。

政务公开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含主流媒体)的,分别扣2分、1.5分、1分;依申请公开未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每起扣1分。

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和更新内容,无被中央、省、市(含主流媒体)通报批评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5

年度自评报告

33

政务服务与12345热线服务

15

①政务服务。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成立行政审批科,未成立的扣1分;未按市里要求成建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扣2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在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为倒数一、二、三位,分别扣0.3分、0.2分、0.1分;许可项目进驻全市统一审批平台数达100%,少一项扣0.5分;自建审批系统的单位100%与市审批平台数据对接,未对接的扣1分;省监察平台上每张红牌扣0.5分,每张黄牌扣0.2分;项目变化未及时报送市政务中心统一审批平台上调整的每项扣0.3分;未按文件规定进行审批或未按收费标准收费的每起扣1分;办事未建立纸质台帐的扣0.5分。②12345热线。服务热线无专人负责,扣2分;工单办理建立纸质台帐,未建立台帐或台帐建立不规范的扣2分;全年办件量1-1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5分,全年办件量101-3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4分,全年办件量301-5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3分,全年办件量501-10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2分,全年办件量1000件以上的,每超期一件扣0.1分;交办件满意率低于96%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经核实,属本单位职责,但推诿不受理的,每件扣1分。

我局原有三项行政许可职能,现合并为一项:权限内档案管理审批,由法规教育科负责执行。近些年来,我局均未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就此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已按规定进驻全市统一审批平台。我局没有12345服务热线工作任务。

 

15

年度自评报告

34

应急管理

5

①未在规定时限内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扣0.1分;②未制定日常值班制度的,扣0.1分。无人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每次扣0.2分;造成重大影响后果的,每次扣1分。③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0.5分;谎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④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1分。⑤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未组织开展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每次扣1分。

我局制定了《邵阳市档案馆档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与日常值班等制度。两个档案馆常年24小时有人值班,全年所有节假日都安排了值班领导和干部在办公室值班,没有发生无人值班或值班脱岗现象。全年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5

年度自评报告、全年法定节假日带班、值班安排表、防汛救灾工作方案

35

财政管理

5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申报的,每起扣1分,申报不完整、不规范的,每起扣0.5分。市直单位未在2017年4月30日前提交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每起扣1分;市直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撰写不规范的,每起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的,每项每起扣1分;在整改通知下达10日内未将整改报告报送市财政局的,每起扣0.5分。

“三公”经费支出超出预算,超过额度10%以内的,扣0.5分;超过10%(含)的,扣1分;部门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的,扣0.5分。

已按要求向市财政局申报了2017年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高,并在我局网站上公示。三公经费全年为4.5万元,没有超出预算。2017年部门决赛也已按要求公开。

5

年度自评报告,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36

建议提案办理

10

①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每件扣1分;超过规定时限答复的,每件扣1分。②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0.5分。

我局今年没有接到建议提案。

10

年度自评报告

37

车改工作

5

市直各涉改单位,未按省、市要求做好相关车改工作的每项扣2分。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的,每项每起扣0.5分。未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每项扣2分。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公车改革工作相关要求,车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原有两台公车报废一辆、保留一辆,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全到位。制定了《邵阳市档案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节假日公车按规定封存,没有发生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等现象。

5

年度自评报告

38

绿色行动

10

全市“四边五年”绿色行动工程:对市直联村建绿部门单位实施考核,任务完成率、质量合格率,每差一个百分点分别扣0.1分,扣完为止。城区增绿行动按《邵阳市城区三万株树木进城增绿行动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我局按照“四边五年绿色行动”计划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绿色行动。2017年,共完成维护双清区高崇山镇前进村10个自然院落2亩的绿化,补种栽植苗木50株,1千米长的硬化道路绿化(折合面积1亩),补种栽植苗木50株以及继续管护上一年度完成的29.3亩荒山造林,绿化村落6亩花果小游园。

10

年度自评报告

39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5

①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每年减少25%,一对一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每少完成1个指标任务,扣1分;完成指标任务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0.5分。②每年培训职工即推进“一户一产业工人”工程(含农民工)完成培训任务数。每少完成10%任务,扣1分。③每年为被联企业安排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到位,未到位按比例扣分。

我局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每年对生活困难的在职以及退休职工通过“春风行动”等形式进行走访慰问与帮助。积极与双联工作联点企业市家用电器厂沟通协作,进行困难职工帮扶济困活动,共联系困难职工7户,发放慰问款4200元。

5

年度自评报告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40

公共机构节能

10

 节能管理:组织机构不明确,或未落实节能联络员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公共节能工作的,每项次扣0.5分;未安排节能办公经费,开展节能工作基本费用没有保障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或规划目标的,每少1%扣0.1分,最多扣0.5分;未达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扣0.5分;未出台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经费等勤俭节约制度的,每少一项措施扣0.1分,最多扣0.5分;经抽查,空调温控超标,未按规定温度打开空调,或巡查发现长明灯、长流水,下班时间不关空调、电器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最多扣0.5分;未开展节能宣传,不配合、不参与市政府组织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节能培训等活动的,每项次扣0.1分,最多扣0.5分。 节能统计:未能进行联网直报的,扣1分;未按时上报节能统计报表的,迟报每次扣0.1分,拖延迟报每次扣0.5分,不报的每次扣1分; 能耗统计数据不真实的,每项次扣0.5分;未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未建节能档案与台账的,每项次扣0.25分;未经批准擅自公开统计数据的,扣0.25分。 节能改造:未积极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未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或实施后无能源审计(评估)报告的,不配合市政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每项次扣1分。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明确办公室为公共节能工作责任科室,从办公室确定了一名副主任为节能联络员,专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出台了各项节能勤俭节约制度,开展了节能工作宣传。建立了节能台帐,按规定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并按时按要求填报了节能统计报表。

10

年度自评报告

41

公文办理工作

10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相关政策文件出台不及时,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批评或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件牵头起草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报市政府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无正当理由,未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时限要求的反馈部门(单位)意见,严重超时,影响市委、市政府工作推进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代拟稿,文稿质量差,或征求部门意见不全面,或存在重大错漏等,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或退回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5分;违反行文规则,重大事项未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擅自请示报告其对口上级业务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未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擅自出台重大政策,造成重大影响和工作被动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未按统一归口报送要求报送公文,造成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体外循环”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严重不符合行文规则或体例格式要求,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退文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1.5分;未完成发文数比上年减少10%的精简文件目标任务,每少精简1%,扣0.5分,最多扣1分。

我局今年没有出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政策文件的任务,也没有拟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或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代拟稿。重大事项均按照逐级上报原则,严格履行报告程序,没有出现擅自请示报告对口上级业务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的情况。没有擅自出台重大政策,造成重大影响和工作被动的情况。严格按统一归口报送要求报送公文,没有造成公文“体外循环”的情况。我局公文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范,全年没有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退文的情况。今年全年我局通过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数为0,与去年相同;局机关发文数比去年精简达到10%

 

10

2015-2017年发文数

五、党的建设与机关管理(250分)

42

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10

①及时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于9月底报市绩效办,未按时上报的,每推迟1天扣0.5分,最多扣2分。②明确绩效考核有专职工作人员的不扣分,无专职人员,扣1分;③利用绩效管理系统及时上传各项资料及佐证材料,未按时上报方案、总结、报表等资料,每项次迟报1天扣0.1分,最多扣7分。

我局成立了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专职人员,按时上报各项资料及佐证材料。

 

10

年度自评报告

 

 

 

监督联系人:雷嗣霖         监督联系电话:0739-5026916,5026072

 

(作者:邵阳市档案局 )


邵阳市档案馆版权所有 COPY RIGHT©2004-2020 备案号:湘ICP备2022019033号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318号 邮编:422001 电话:0739-2111006
建议使用IE 6.0,1024*768以上分辨率,32位增强色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