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共城步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建立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制度,这是全国首份将档案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查的文件,是新时代下确保国家档案完整与安全的一项重大创新突破。
城步县建立的这项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规定:县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在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之前,必须接受任期内档案工作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离任或暂缓离任。审查的内容与标准包括四项: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单位档案工作完成当年的档案工作年检年审;任期内涉及档案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办结完毕;任期内公务活动文书及借用的档案清退移交给单位综合档案室。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档案局配合,具体由县档案局按审查内容与标准现场进行审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完后填写统一印制的《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表》,报县委组织部作为是否离任的依据。文件特别强调在机构改革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的离任更要严格地执行此项制度,坚决避免国有档案资源的流失。
南山国家公园管委会党委书记、城步县委书记罗建南同志对建立这项制度的非常重视,在此前县档案局的报告中作出批示:建立这项制度很好,同意两办发文。城步县档案局表示:要认真贯彻执行好这一制度,并以此为强力推手,使全县档案工作实现新跨越。
(周后平、伍建军供稿/李春佑审稿)